昭通市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依據
1、省教育廳和省發改委下發的高中計劃及我市根據省發計劃對各縣(市、區)、各學校的計劃分解。
2、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筆試成績(折算后合計600分)和理、化、生實驗考查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3、考生填報的志愿。
二、錄取原則
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2、遵循志愿,分數排名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3、風險自負原則:因志愿填報不合理造成落選,由考生承擔落選的責任;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該校當年的錄取資格。
1、志愿優先投檔原則
在最低投檔線上,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的志愿從第一批次到第二批次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先投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滿員,再投第二志愿……依次類推,若某校在最低投檔線上,第一志愿考生數已滿足該校的招生數,就不再向該校投第二志愿報考該校的考生檔案。
2、同分投檔錄取規則
所有考生總成績統一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排序錄取。當考生的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優先錄取。
3、重要考核指標運用原則
錄取一級完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B級以上(含B級),C級及以下考生不影響二級完中及以下高完中錄取。
考生須知
一、在規定時間按指定考場就坐、參加考試。
二、開考十五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三十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
三、考生除有關科目必備的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及貴重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座,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寫(填涂)好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班級、學號)、考試科目等。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在規定的地方答題,主觀題必須用藍(黑)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答題,客觀題必須用2B鉛筆答題(填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
七、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
八、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九、提問要先舉手,得到允許后,可提問有關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
十、考試終了鈴一響,考生須立即停止答卷,等監考老師將答卷、答題卡等收齊后,依次退出考場。交卷后不準在考場周圍逗留。
小編總結
中考考試重要的是復習,同學們在緊張的復習時刻也不要忘了了解與中考相關的信息,這也是很重要的,不打無準備的仗。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提醒同學們在復習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的問題,畢竟有一個好身體才能參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