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結束大約在考后半個月,這個時候中考的成績也會逐漸公布出來,所以這個時候學生的情緒波動還是非常明顯的,所以在成績出來以后還是希望同學們要樂觀接受考試成績,不要因為一時的成績過于悲傷和喜悅,要適當的堅持學習的精神,從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德宏中考錄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1.錄取原則。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
2.錄取依據。一是學校招生計劃;二是學生志愿;三是綜合素質評價。四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加政策照顧分。
錄取時對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一是“思想道德”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二是“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指標中至少要有2個指標在B等以上。其中,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必須對應達到A等。
3.錄取辦法。每個批次錄取的學校均為州內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
在招生計劃內,依據考生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分加政策照顧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公辦學校錄取時,先錄取擇優計劃,再錄取定向計劃。錄取定向計劃時,在擇優錄取最低控制線下30分內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下降30分后,定向學校仍沒有生源,招生計劃在招生范圍內逐級調劑到有生源的學校招錄。
(二)五年制大專、中專、職高、技工學校錄取
所有中職學校的志愿投檔由省招生考試院統籌實施,錄檢、審核工作則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實施。具體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等按省上要求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錄取辦法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公安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招考〔2013〕6號)、《德宏州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后在德宏州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德教發〔2014〕15號)等文件要求,結實我州實際,對戶籍不在我州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學招生范圍內的考生,規定如下:
1.考試及錄取
①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可以在當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縣(市)完整接受初中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九年級)的,可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③凡在我州各縣(市)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沒有取得連續三年學籍(符合相關條件的軍人子女、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只能參加擇優錄取,不能參加定向計劃招生。
2.證明材料
隨遷子女需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德宏州的居住證明;
②考生本人在德宏州的初中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證明。
3.材料報送及審核流程
隨遷子女考生將材料提供給各報名“確認點”(初中畢業學校),由確認點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并填寫《非德宏州戶籍考生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相關材料審核匯總表》(附件3),公示無誤后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至州招生辦,在普通高中錄取時由州招生辦提供給招生錄取學校參照錄取。
志愿設置
1.全州普通高中志愿設4個批次志愿,每個批次限報一所學校。每所學校志愿設置擇優、定向、特長、其它等類別,考生根據本人學籍、戶籍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招生簡章選擇填報,最多可以選擇填報4個批次志愿。
2.五年制大專、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中職志愿由省上規定統一設置。我州所有考生可以根據所選專業報考州內或州外的任何一所學校。中職志愿不僅需填報學校,還需填報專業。
3.東西協作行動計劃、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由省上統籌設置、安排。
小編總結
在中考結束以后需要做的是其實還是比較簡單的,首先就是大約在中考后3-5天里面,最需要做的就是在這個非常閑暇的時間段放松自己的,或者是做一些自己想做卻沒有做過的事情,或者也是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比較感興趣的事情,去學習和進步。所以在這個時候主要就是整理自己或者規劃自己的未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