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一周后,同學們也可以到指定網站查詢成績,因為中考成績查詢開放之后,因為查詢的人數太多,可能會出現網絡擁堵的現象,這個時候大家也不要著急,慢慢來,多刷新嘗試一下就好。但是同學們查詢自己的成績的時候,也別光高興,要記得自己記錄自己的總分,單科分數,最重要的是別忘了查一下自己的區排名,這對自己后期填寫志愿非常重要。
德宏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1.錄取原則。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
2.錄取依據。一是學校招生計劃;二是學生志愿;三是綜合素質評價。四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加政策照顧分。
錄取時對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一是“思想道德”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二是“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指標中至少要有2個指標在B等以上。其中,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必須對應達到A等。
3.錄取辦法。每個批次錄取的學校均為州內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
在招生計劃內,依據考生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分加政策照顧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公辦學校錄取時,先錄取擇優計劃,再錄取定向計劃。錄取定向計劃時,在擇優錄取最低控制線下30分內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下降30分后,定向學校仍沒有生源,招生計劃在招生范圍內逐級調劑到有生源的學校招錄。
五年制大專、中專、職高、技工學校錄取
所有中職學校的志愿投檔由省招生考試院統籌實施,錄檢、審核工作則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由相應招生考試機構實施。具體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等按省上要求執行。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錄取辦法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公安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招考〔2013〕6號)、《德宏州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接受義務教育后在德宏州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德教發〔2014〕15號)等文件要求,結實我州實際,對戶籍不在我州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學招生范圍內的考生,規定如下:
1.考試及錄取
①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可以在當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②隨遷子女、外國學生在我州各縣(市)完整接受初中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九年級)的,可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③凡在我州各縣(市)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沒有取得連續三年學籍(符合相關條件的軍人子女、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參加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只能參加擇優錄取,不能參加定向計劃招生。
2.證明材料
隨遷子女需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德宏州的居住證明;
②考生本人在德宏州的初中學籍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證明。
3.材料報送及審核流程
隨遷子女考生將材料提供給各報名“確認點”(初中畢業學校),由確認點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并填寫《非德宏州戶籍考生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相關材料審核匯總表》(附件3),公示無誤后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逐級上報至州招生辦,在普通高中錄取時由州招生辦提供給招生錄取學校參照錄取。
德宏州內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加分照顧政策
加分照顧內容和分值
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和我州實際,在我州普通高中錄取時,對德宏州戶籍考生執行的加分照顧政策共8項:
1.我州世居的傣族、景頗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五種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
2.農業人口獨生子女考生按照《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列》、《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加15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4.見義勇為的子女。獲得國家級見義勇為稱號的子女加15分、獲得省級見義勇為稱號的子女加10分、獲得州、縣(市)級見義勇為稱號的子女加5分。
5.現役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按照《德宏州關于貫徹落實云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的意見》的通知(政聯【2014】1號)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
(1)軍人子女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2)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按標準降低分數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3)原邊防武警因機構改革尚未徹底完成,2020年按過渡期執行原照顧政策。
6.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照國家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和云南省應急管理廳、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云應急【2019】25號)文件規定執行,標準參照軍人或武警部隊子女規定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號)文件執行。文件規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給予加分照顧。(1)公安烈士子女按不低于當年高中階段錄取總分2%的標準給予加分照顧;(2)公安英模子女按不低于當年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1.5%的標準給予加分照顧;(3)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工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不低于當年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1%的標準給予加分照顧。
8.援助湖北醫療隊員子女和一線醫務人員的子女按照《德宏州委辦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宏州關于貫徹落實切實保護關心愛護一線醫務人員十二條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德辦通【2020】23號】)文件規定享受優待政策:一是我州援助湖北醫療隊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給予10分的加分照顧;報考州內中職學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錄取,并優先選擇學校和專業;報考省內州外中職學校的,按照考生意愿,上報省招考院直接錄取,并優先選擇學校和專業。二是我州參加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就讀州內中職學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錄取。
上8項錄取加分照顧政策中,同一考生符合以上多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其中一項,照顧加分不累加。
分照顧辦法
1.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填寫加分照顧申請表(見附件1),并向學校或縣市招生辦提供戶口簿和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2.(1)符合照顧條件的援助湖北醫療隊員子女和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必須經過考生本人申報,需填寫《德宏州援助湖北醫療隊員子女和一線醫務人員子女2020年高中階段錄取照顧加分申請表》。
(2)照顧加分表由考生就讀學校及援助湖北醫療隊員子女和一線醫務人員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報縣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匯總后再報州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
(3)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學校、考生父母工作部門、政務信息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給予符合照顧加分考生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出的總成績上加10分。
3.學校和縣市招生辦依據相關證明材料,按照相關政策認定加分項,并向社會公示。無誤后匯總上報州招生辦(見附件2)。
小編總結
同學們差到自己成績之后,最重要的是給自己一個合理的并且相對準確的定位。根據自己的分數和排名,找出自己分數對應的學校,給自己定好位。如果你成績不太理想,也盡量保持平和的心態,可以在精神上放松休息一下,但不要過分放縱自己;不趾高氣揚,保持成功后的謙遜,對你以后的進步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