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是學生們在讀書生涯中必定會經歷的事情,關乎著你是否夠報讀高中院校,所以同學們要認真努力了。小編在此真心祝愿各位同學們考試取得好成績,發揮出自己最好的水平,我相信,付出了努力和汗水,經受住了重重考驗,理想的殿堂一定會為你敞開懷抱,現在小編就給你們講講成都市網上填報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志愿工作安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0年陜西延安中考招生實施方案
5月27日,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延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從2020年秋季入學起,延安市普通高中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各縣(市、區)教科體(教體)局、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局屬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招生錄取模式
根據《延安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延市教基〔2018〕79號)精神,從2020年秋季入學起,我市普通高中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依據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市考試管理中心劃定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并統一集中組織實施,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配合,按照“成績優先、服從志愿、底線控制、錄滿為止”的原則,按批次同步公布錄取結果。特長生、定向生第一批次錄取,統招生(含延安中學英語特色生)第二批次錄取。
二、科學編制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的班額要控制在50人,堅決杜絕高一年級新增“大班額”,繼續鞏固落實職普比4:6的政策要求。縣(市、區)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定向生計劃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及分配,報市教育局備案;市直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定向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提出及分配。所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一次性下達,下達后不得調整。市考試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省級示范普通高中、標準化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特長生、定向生和統招生(含延安中學英語特色生)計劃,一般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均為統招生計劃,定向生計劃未完成的納入學校統招生計劃;繼續實行省級示范普通高中、省級標準化普通高中5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招生范圍內初中學校的定向招生政策,并嚴格審核定向生資格;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要控制在招生學校計劃的5%以內,嚴格報審程序,學校不得隨意擴大特長生的招生規模,變更招生方式。
三、明確招生錄取依據
(一)錄取志愿。志愿報考是考生選擇普通高中的前提,分為定向志愿、統招志愿兩個類別。定向志愿是首批提前錄取志愿,定向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被其他高中學校錄取。統招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最多可填報6所學校(定向志愿必須和統招A志愿相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更改、誘導考生填報志愿。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共13科,其中音樂、美術的終結性考試以初中學校為單位組織評定,其余科目均按照相關要求統一組織實施。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體育與健康60分,道德與法治、物理各80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各60分,滿分820分,以分數方式呈現,計入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總分;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依據。
(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素質評價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通過寫實記錄、民主評定、公示審核、信息錄入、形成檔案等程序進行評價,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各縣(市、區)要加強統籌,提前謀劃,優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充分利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指導初中學校做好評價工作。
(四)錄取必備條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需達到當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為兩個及以上D等級者,普通高中不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五個維度中兩個B級以下者省級示范高中不予錄取,一個C級以下者省級標準化高中不予錄取,兩個D級者普通高中不予錄取;音樂、美術必須達到合格等級。定向生需初一年級在本校入學,連續就讀三年且有正式學籍;因大病辦理休學、在校學習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年的畢業生和因戶籍遷移、工作調動等因素正常轉學并在畢業學校連續就讀兩年以上的畢業生,經學校公示無異議,可享受定向生資格。
四、規范招生錄取工作
(一)特長生錄取。由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學校特色化發展需要,提出“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申請和具體招生辦法,經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計劃的5%,特殊情況可根據組隊、組團需要適當增加,最多不超過一個標準班人數。錄取時,在達到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提供錄取名單,市考試管理中心辦理錄取手續。
(二)定向生錄取。市考試管理中心按照各招收定向生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和考生統招志愿進行模擬投檔,形成各普通高中學校模擬錄取分數線,在此分數線基礎上,確定定向生錄取分數線。根據定向生到校指標和考生志愿,在符合定向生學籍資格和達到志愿填報學校定向生錄取分數線的學生中擇優錄取。
(三)統招生錄取。根據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和考生志愿,在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照平行志愿錄取原則錄取。
五、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在我市初中學校參加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按照《陜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陜政聯〔2012〕106號)和《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以及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功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有關工作的通知》(陜公政〔2018〕159號)和《陜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陜公政〔2019〕92號)有關規定執行教育優待政策。
六、加強學籍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要嚴格執行《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學生,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秋季開學后,各縣(市、區)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2號)要求,組織對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學籍注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現象,嚴查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和大班額等情況。
七、營造教育良好生態
(一)加強組織領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以市為主,由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市考試管理中心要制定招生細則和程序,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各相關學校要夯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責任,認真做好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嚴格落實招考責任,從嚴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推進。
(二)建立公示制度。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市考試管理中心要負責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資格、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縣(市、區)、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生和錄取,不得跨市域招生,不得提前和私下圈定錄取新生,不得強行要求或誘導學生填報志愿,不得擅自辦理錄取手續,不得擅自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一旦錄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未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一律不予錄取和建立學籍,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市考試管理中心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和招生學校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招收的學生將不予建立學籍、停撥生均經費,對違規的公辦學校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消減招生計劃等處理,追究校長責任;對違規的民辦學校除給予以上處理外,視違規情節嚴重程度開展聯合督查,給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質等處理,堅決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學校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開通咨詢電話、新聞媒體報道、座談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認真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釋疑解惑,加強普通高中免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職學生免費、助學金等有關惠民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和服務,為推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普及高中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如因各縣(市、區)、各學校不宣傳、宣傳不到位或者誘導考生填報志愿,導致考生志愿填報失誤,引發上訪或群體事件,由各縣(市、區)、各學校負責解釋和處理善后。
小編總結
人生的前途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所以現在你付出的努力在不久的將來都是好的。父母在生活上給予孩子最大的支持,那么同學們就不應該辜負父母的期望,用你每一次的考試成績去回報父母。那么對于中考,想必大家都想要了解的肯定是各個學校招考的基本情況,好方便自己選擇學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