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高中2022錄取規則
中心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中心城區招生;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所在區內招生。嚴禁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區考生。
武漢市民族中學、華中師大一附中、武漢外國語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級示范高中的國際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各類特長校(班)與所在學校招生范圍一致。
武漢市2022中考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采取遠程網上分批次進行,嚴格按政策、計劃、批次、志愿、考生錄取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具體辦法是: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則語、數、外3科分數之和高的優先錄取;若仍然相同,則按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則物理化學(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經過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調整計劃錄取。錄取不突破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和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
2.錄取順序:錄取新生時,先錄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選考生、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再按批次志愿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無故退錄,不再參加后面批次學校的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需要面試的專業(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幼兒保育專業等)由相關學校組織面試并優先錄取。
3.每批次招生學校在資格線上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錄取報考該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下一批次志愿錄取。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線上未被所報考的學校錄取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區指定的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4.對于少數在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上按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第二批次學校,經批準,可在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上征集志愿。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向社會公布第二批生源不足學校征集志愿信息,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中招平臺填報征集志愿。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根據考生填報的征集志愿,按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5.地處新城區民辦高中可根據學校意愿,按照所在區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招收本區內考生,實行計劃單列。
6.分配生:分配生候選考生在其所分配學校的錄取線下30分內錄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錄取資格線。分配生候選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錄取的,分配生候選資格失效,可按后面志愿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7.特長生: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在每一批次錄取前按招收體藝特長生的計劃,在報考其志愿且符合錄取條件的體藝特長生中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第一批次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第二批次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10分,一般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30分。
8.體育后備人才:招收體育后備人才資格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校,按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75%確定其最低控制分數線。
9.錄取結果查詢:招生學校必須在校內公示錄取結果,并向考生發放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印制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在錄取期間可通過武漢招考網查詢錄取結果。
10.在繼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允許其在規定時間內,以錄取注冊方式招收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非應屆畢業生,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
11.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初中學校負責建檔,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檔案由市、區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集中交高中階段學校保管,未錄取的初中畢業生檔案由初中學校負責保管;初中畢業生檔案的保管期限、移交、銷毀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要求進行。